p406
您所在的位置:汽车行业网 > 资讯 >
文章来源:证券之星     发布日期:2024-03-17 03:14     阅读量:6729   

根据《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》,沟通交流会议分为ⅰ类、ⅱ类和ⅲ类会议,就关键阶段重大问题进行沟通交流。ⅱ类会议一般安排在申请后60日内召开,系指为药物在研发关键阶段而召开的会议,主要包括下列情形: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前会议、药物ⅱ期临床试验结束/ⅲ期临床试验启动前会议、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前会议、风险评估和控制会议。

本文源自:金融界

作者:医药君

声明:本网转发此文章,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,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、消费建议。文章事实如有疑问,请与有关方核实,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,仅供读者参考。

推荐阅读

fc451
i8a8566
c-u501
网站地图